服務內容

長照服務對象有那些

須事先申請並實際居住於臺中市,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,符合長照需要等級2級(含)以上者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
  • 65歲以上:日常生活需協助的失能長者
  • 55歲以上失能原住民
  • 全年齡失能身心障礙者
  • 全年齡:失智症患者(2026年1月1日起,開放49歲以下失智症患者).
  • 急性後期整合照護(PAC)計畫之收案對象:包括中風、燒燙傷、創傷性神經損傷、心臟衰竭、脆弱性骨折等出院後仍失能者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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