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務報告

依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規定

財團法人應於每年年度開始後一個月內,將其當年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;每年結束後五個月內,將其前一年度工作報告及財務報表,分別提請董事會通過後,送主管機關備查。工作計畫及經費預算與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有關者,並應檢附風險評估報告。

下列資訊,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:

  1. 前項經主管機關備查之資料,於主管機關備查後一個月內公開之。
  2. 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、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、捐贈名單清冊,且僅公開其補助、捐贈者及受獎助、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(獎)助、捐贈金額。但補助、捐贈者或受獎助、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,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,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,不公開之。
  3. 其他為利公眾監督之必要,經主管機關指定應限期公開之資訊。

為讓民眾了解本會運作,主動公開經主管機關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備查之資料詳見: https://reurl.cc/YeyYZ4

本會主管機關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,於【臺中市政府社會局-社會福利總覽-社會救助-社福慈善基金會】可查閱本會相關資料;歷年之財務報告及工作報告亦可來電本會洽詢,查詢電話(04)2238-2522分機13,感謝您的支持~成為我們最大的動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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