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徵信資料

親愛的捐款人您好:

依據《財團法人法》第25條第3項第2款,財團法人應主動公開:「前一年度之接受補助、捐贈名單清冊及支付獎助、捐贈名單清冊,且僅公開其補助、捐贈者及受獎助、捐贈者之姓名或名稱及補(獎)助、捐贈金額。但補助、捐贈者或受獎助、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,或公開將妨礙或嚴重影響財團法人運作,且經主管機關同意者,不公開之。」

真愛基金會自99年起「歷年公開徵信資料」詳見:https://reurl.cc/aVxaeZ依前開法規,本會須主動公開捐款(受贈)人資訊,倘若捐款(受贈)人不同意將姓名公開揭露,請務必下載【不同意捐款(受贈)資訊公開揭露聲明書】,填妥相關欄位並簽名回傳予本會,以利後續作業進行,選擇不公開姓名之捐款人,本會將以「善心人士」方式揭露;另,未提供上述聲明書之捐款人,本會將依法規定公開揭露捐款人姓名,謝謝。

若有疑問,歡迎來電(04)2238-2522分機15詢問。
填寫完畢~敬請務必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回覆:
1.可傳真至:(04)2238-2523
2.或掃描後E-Mail至本會信箱:tctl.tctl@msa.hinet.net
3.或郵寄至:404台中市北區永興街338號『財團法人台中市私立真愛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』收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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